“中央CCTV一套,‘今日开庭’节目开始!”
今日案件出庭人物如下:
法官:儿子高子谦
原告:老爸逸漠先生。
原告律师:爷爷F博士
被告:女儿萧萧
被告律师:妈妈安硕女士
听证席:萧萧的同学、老师等以及“过路人”。
证人:萧萧的朋友蒙B、菡璎、小俊等
现在开庭!请所有人肃静!
法官高子谦先生:原告,请详细叙述事情的经过,以及诉讼请求。
原告逸漠:喏,事情是这样的。这萧萧呀,还算是个不错的小孩呢,她已经当了5年的班长了,大家也知道。这个,新学期刚开始了,老师信任她嘛,暂时任命她为班长,第三周的周二要竞选班干部了,萧萧突然决定不竞选了,嘿,这人!她本来是最有希望当上班长的咯!谁知道,她不竞选班长了,竟没人再来竞选,班长这个位置就空着。唉,遗憾呀……(做沉痛状)对了,我的诉讼请求是只有一个:我要求萧萧立即去老师那里申请做中队长!(做慷慨激昂状)
法官(疑惑):这个这个,老爸呀,不,原告,老妹不做班长也不影响什么呀!
原告逸漠(一瞪眼):你知道什么呀!
法官先生:诶!老爸,你可不能……
被告律师(暗暗用力推法官):注意点形象!
法官先生(不服气地坐下):那,被告有什么……?
被告萧萧:大人总说小孩无忧无虑,殊不知我们也是有烦恼的。做个班干部虽然没什么不好,但你们知道吗,我很累!不信,你们问问小俊,他跟我虽然不是一个班,但我们一起长大,他也是一年级开始就一直做班长,也做了五年啊。我们经常一起诉苦,说班长怎么怎么难当,要不是我们互相支撑,恐怕我们早垮了。
法官先生:证人小俊,你证明一下。
小俊:我可以证明,萧萧和我一直在交换经验,我们肩并着肩在班干部的路中“艰难”地走,其他班的班长一学期都“更新”好多个了,萧萧已经算很顽强的了。
被告萧萧:爸爸说的的确有道理,做班干部能锻炼管理能力、组织能力、交际能力等,但是做班干部不仅要做老师的好助手,管理班级,甚至还要帮老师做各种“私事”。这些,爸爸,您知道吗?
(所有人都怔住了。)
原告律师:萧萧啊,不是我说你,就算累,你忍一忍不就好了?用你的话说,这学校里啊,有很多类似于社会人士的“小混混”,但这不正是一个“小社会”吗?你不正能更早地适应社会、“对付”社会吗?
(“什么谬论……”有人嘟囔。)
被告律师:孩子他爷爷,您又不是不知道,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,需要一个多么好的环境啊!您身为科学家,应该更明白这一点嘛。孩子不想做班长了,那也不影响什么呀,反而能腾出时间多学习,少了那些零零碎碎的小事啊!
原告逸漠:但被告律师也为人师长,应该知道许多名人都是因为小时候做班干部或学生会干部,提前锻炼了社会交际等能力才成功的。
法官先生:这、这哪是法庭呀,都成辩论会了……(清清嗓子)咳咳,安静安静!请各位安静!我们来听一听当事人萧萧的想法吧!
被告萧萧:哥哥,我明明没什么好说的,你这不是为难我么?
法官先生:……
被告萧萧:大家听我说。我呢,只不过想休息一阵子,因为我实在太累了。你们不知道,像我这样比较优秀(啧啧,多谦虚的孩子)的孩子最容易成为同学注意的焦点,我一有什么“动静”,许多人就“盯”着我,巴不得我从珠峰上摔下来。特别是那些流言蜚语,我已觉得厌倦(是害怕吧),许多人实在太过分了!
法官先生:证人蒙B,你能证明萧萧吗?
蒙B:这个嘛,当然。萧萧的确是很优秀的学生的,但她只要稍微接近一个男生,大家就会起哄,弄得很尴尬。还有人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把其他人推到萧萧身上,随后唱起《婚礼进行曲》呢。
法官先生(忿忿不平):呃……太过分了!
原告逸漠:小孩子嘛,没什么。
被告萧萧:老爸,你这样说可就不对了。“人要衣裳树要皮”,我可一点面子都没有了。你自己说的,当年,你没什么衣服穿,就穿姑姑的花衣裳,被你的同学看见了,都笑话你,结果你不还是嚷嚷着不要穿嘛!
原告逸漠:……
被告萧萧:就为我当不当班长这事来这丢人现眼,我觉得大家实在大题小做了。爸爸的诉讼请求,我可以答应,但是我一定要告诉所有的爸爸妈妈:我们虽然是孩子,但我们毕竟懂事了,也有了自己的想法,对于世事也有自己的见解。希望爸爸妈妈能理解我们,多跟我们交流,我们自然也会来理解爸爸妈妈的!
(大家情不自禁地鼓掌,掌声热烈而持久…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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